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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贴“断供”后,垃圾焚烧项目盈利靠什么?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0/10/29 20:35:39 用手机浏览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消息一出,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评价,“这可以说是今年最为关键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之一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补充通知明确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国家补贴“断供”时间。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满15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满82500小时,将不再享受国家补贴。

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期一般为28年-30年,这就意味着,项目运营15年至结束这段时间,相关企业要想办法填补约占营业收入20%的国家补贴收入,来维持盈利水平。

对此,补充通知提供了一条出路: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部分或超过15年的项目,将核发绿证参与绿证交易。另一条出路是地方政府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企业挣垃圾处理服务费的钱。

然而,一方面,新出路的前景依然是未知数,另一方面,从依赖补贴到扔掉“拐杖”,相关企业要面临调整商业模式的挑战。

8.25万小时、15年,两个关键数字怎么来的?

15年这个数字早在200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中就提及了,原文指出生物质发电项目“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这与补充通知中所说“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一致。

而“合理小时数”的概念,在今年1月《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及:“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此次补充说明正式确定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合理利用小时数。

光大证券首席环保分析师殷中枢指出,“此前,可再生能源发电存量项目存在国家补贴拖欠的问题,尽管有望采取相关部门发债或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解决,但由于一直没有确定利用小时数,就无法确定补贴拖欠的总量和未来的现金流。”补充通知明确了每个存量项目需要的补贴资金,按照“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计算方式,全部可再生能源项目需要的补贴总额实现了封口。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认为,这为国家有关部门协调金融机构或通过发债方式一次性集中解决补贴拖欠问题提供了基础,企业也可以对确权的补贴拖欠资金,选择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资金的回笼,缓解现金流紧张状况,减少损失。那么,8.25万合理利用小时是怎么算出来的?殷中枢解读,这是按行业平均发电水平测算的,即5500(可享受补贴部分利用小时数)小时/年×15年=82500小时,也就是说,5500这一利用小时数可保证垃圾焚烧项目享受15年的国家补贴。

“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是项目实际享受补贴的发电小时数。以垃圾焚烧项目为例,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提出,垃圾焚烧项目在吨垃圾发电量280Kwh以内,可享受国家0.65元/Kwh的电价。一年周期计算,项目可享受补贴的利用小时数,行业平均水平大约是五千多小时。”殷中枢指出。

国补“断供”之后,企业受影响几何?

殷中枢表示,补充通知之后,与风电、光伏等发电项目相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影响较大,“一般来说,光伏、风电发电项目运营周期是20年,按照补充通知的合理利用小时数约束之后,依旧能补贴到18年、19年,换句话说,只是一年两年没有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