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已基本出台当地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据统计,北京市、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上海市、西藏自治区、云南省、浙江省等地区在“十四个五年规划”中,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也给予了很大的重视。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壮大绿色节能、清洁环保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建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倡导“光盘行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构建更加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加快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升级。推进“光伏+”、微电网、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等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继续稳步推进电能替代。
以沿海一带为新能源产业创新走廊,以莆田、泉州异质结电池及装备生产基地为产业核心,以宁德、漳州储能产业基地、兴化湾—平海湾海上风电产业园为两翼,打造“一核引领、两翼齐飞、一廊主轴、多点布局”新能源产业发展格局。培育 3~5 家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新能源设备企业,形成 2 个以上产值超千亿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将福建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级的新能源产业技术、标准、成果、装备的输出高地。
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河西特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进一步拓展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模,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积极开展白银复合型能源基地建设前期工作。加快酒湖直流、陇电入鲁配套外送风光电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开工建设玉门昌马等抽水蓄能电站,谋划实施黄河、白龙江干流甘肃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推进光热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光热发电与风光电协同无补贴发展。推动储能成本进一步降低和多元利用,开展风储、光储、分布式微电网储和大电网储等发储用一体化商业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清洁能源交易大数据中心。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到2025年,全省风光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30%,外送电新能源占比达到30%以上。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省管海域风电项目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超800万千瓦,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基地,加快8兆瓦及以上大容量机组规模化应用,促进海上风电实现平价上网;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支持集中式光伏与农业、渔业的综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铀资源保障水平,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合理发展气电,合理接收省外清洁能源,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和灵活性改造,推进基于低碳能源的智能化、分布式能源体系建设。到2025年,省内电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左右,西电东送最大送电能力(送端)达到4500万千瓦。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下降到31%,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占比分别达到14%、22%和7%。
加快能源科技革命。围绕能源科技短板弱项,提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能源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相对成熟的技术装备,超前部署一批战略性前沿技术,以技术创新驱动能源革命。建设中国南方核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深圳总部和阳江、惠州两个重要核科研设施集群区的空间格局。加强新兴技术先行引导和市场培育,探索开展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柔直送出、漂浮式海上风电、海洋波浪能、氢能、储能等创新示范。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打造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
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着力推进近海深水区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深远海浮式海上风电场建设,加快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加快形成产值超千亿元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提升海洋油气勘探开采能力,建设大型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基地,加快建设国家海上油气战略接续区,加强南海北部海上石油基地开发,建设湛江雷州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加大珠江口盆地番禺—流花、白云、荔湾凹陷海上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天然气水合物商业化开采进程,支持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海水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资源普查和实验性基地建设。实施海洋渔业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现代渔港经济区,优化海水养殖结构和布局,高标准建设智能渔场、海洋牧场、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扶持远洋渔业发展,支持建设海外渔业基地,提高海产品加工能力,积极打造“粤海粮仓”。
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优化省内能源结构。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建设,拓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加强氢能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工业副产氢纯化水平,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培育氢能产储运用全产业链。推进煤矿绿色智能化升级,有序释放优质产能。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重点在电力缺口较大地区布局大容量高效清洁支撑电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原则上不再建设除民生热电外的煤电项目。稳定原油、天然气产量,加强页岩气勘探开发,推进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
基础能力持续增强。米字形高铁网基本建成,郑徐、郑阜、商合杭、郑太、郑万河南段等高铁开通运营,高速公路通达所有县城,郑州机场三期北货运区开工建设,淮河、沙颍河水运通江达海,“米+井”综合运输通道和多层次枢纽体系基本形成。青电入豫工程投用,电力总装机突破1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过28%,管道天然气网络覆盖90%以上县城,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四水同治”成效显著,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下闸蓄水,引江济淮、小浪底南北岸灌区等十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容提速,县城及以上城区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
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优先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消纳为导向,结合省内外电力市场,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构建多种能源形态灵活转换、智能协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体系,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占总装机比例50%以上。有序推进风光资源利用,建设哈尔滨、绥化综合能源基地和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在佳木斯、牡丹江、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等城市建设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科学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燃气调峰电站,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蓄能设施。推广地热能、太阳能等非电利用方式,积极稳妥推广核能供暖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开展绿色氢能利用。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基础设施构建新支撑。交通网主骨架成型,微循环畅通。建成运行怀邵衡、黔张常等铁路,高铁通车里程近2000公里;长沙至益阳复线等 |